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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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
防城港文物局
审核、申报防城港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按规定编制防城港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审定防城港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防城港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
管理和指导防城港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下属机构
博物馆管理处
指导防城港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承办防城港文物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审查重要陈列设计方案。
审核防城港文物局涉外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文物管理处
承办防城港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核、申报工作。
负责防城港文物景点拍摄的审批等有关工作。
组织审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与防城港有关单位组织审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工作。
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处
承办防城港文物局机关国家公务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退休、调配、交流、任免、奖惩、考察、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承办防城港文博系统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统计表报。
承办防城港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做好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录用计划核报和招聘工作。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呈报和备案等外事专办工作。
防城港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防城港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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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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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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