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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
河池文物局
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审定河池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河池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
按规定编制河池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负责河池博物馆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博物馆职能作用的发挥。
管理和指导河池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下属机构
文物管理处
组织审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与河池有关单位组织审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工作。
负责河池文物景点拍摄的审批等有关工作。
编制河池文物建筑保护维修规划,制定年度保护维修项目计划,组织审批维修工程方案,审核、审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项目,组织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设计、论证、施工、监督和验收。
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处
承办河池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做好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录用计划核报和招聘工作。
承办河池文博系统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统计表报。
负责河池文博系统的基础教育和培训工作。研究、拟制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选派、推荐工作;协调文博学院办学工作。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呈报和备案等外事专办工作。
办公室
负责河池文物局机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承办河池文物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河池文物局机关及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
负责起草河池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河池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河池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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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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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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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文物局
来宾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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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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