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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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民政厅
负责组织、协调定西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省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承担依法对定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负责定西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按定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烈士审批、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负责推进定西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救灾处
组织定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承办定西救灾组织、协调工作。
拟订定西救灾工作政策。
指导定西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定西救灾捐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减灾规划。
安置处
组织实施定西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承担定西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承担定西军队(含武警部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指导定西军供站、供水站、军人接待站、军休所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优抚处
承担定西伤残军人标准及调级换证的审批工作。
承担定西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烈士褒扬工作。
承担定西拥军及“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承担定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定西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定西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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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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