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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政厅
负责组织、协调广西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省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负责广西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负责管理广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负责广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下属机构
救灾处
组织广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指导广西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广西救灾捐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减灾规划。
承办广西灾情核查和统一上报、发布工作。
拟订广西救灾工作政策。
社会救助处
拟订广西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
参与拟订广西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拟订广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承办中央、广西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优抚处
承担广西伤残军人标准及调级换证的审批工作。
承担广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承担广西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立项审核工作。
承担广西拥军及“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广西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广西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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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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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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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厅
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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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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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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