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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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民政局
负责组织、协调兴安盟城乡救灾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捐赠管理工作,接收、管理和分配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按权限负责兴安盟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承担民政事业费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
负责兴安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承办兴安盟委、兴安盟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兴安盟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