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灌溉水利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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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灌溉水利管理处民政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灌溉水利管理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承担依法对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灌溉水利管理处社会团体(含地市级异地商会,下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负责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灌溉水利管理处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追认烈士、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
指导优抚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灌溉水利管理处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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