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导航: 首页 内蒙古 兴安盟
兴安盟民族宗教事务局
依法管理兴安盟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兴安盟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兴安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指导兴安盟区、县级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建立和落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下属机构
兴安盟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