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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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
松山区
松山区水利局
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松山区水生态建设。
组织、指导松山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
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松山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查、审批。
指导松山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下属机构
办公室
组织松山区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
负责松山区水利局机关车辆管理及卫生、保卫、值班工作。
协助松山区水利局领导协调局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组织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松山区水利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督办、档案、保密、机要工作,指导松山区水利系统相关工作。
工程管理科
负责松山区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护工作。
指导松山区水库、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监管。
负责松山区河道、水库岁修及险工治理计划编制上报、建设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松山区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及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
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松山区水利法制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组织实施松山区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
指导松山区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审查松山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松山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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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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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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