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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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兴安盟
兴安盟水电管理局
承担兴安盟具有控制性或跨流域等重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具体管理工作。
负责兴安盟水利建设市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和兴安盟有关水利水电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兴安盟水利水电基本建设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开展兴安盟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研究并参与规划编制。
承担兴安盟水利建设执(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下属机构
建设管理处
负责兴安盟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定额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计量工作。
承担兴安盟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办法等起草工作。组织实施兴安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承担兴安盟水利建设巡查工作,指导市、县主管的水利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承办兴安盟水利水电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资质管理工作。
水电处
承办兴安盟水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水利水电统计工作。
承担兴安盟小水电行业管理日常工作。
指导兴安盟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电项目的建设管理。
承办小水电建设有关技术文件的审查、审批。
综合处
负责兴安盟水电管理局部规章制度建设。
负责兴安盟水电管理局会议组织、文秘、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保卫、信访、宣传、计划生育工作。
协助管理兴安盟水电管理局日常工作,协调各处的工作关系。
承办兴安盟水电管理局分党组、文明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兴安盟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兴安盟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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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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