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导航: 首页 四川
四川法制办
承担审查四川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的重要涉外规章、部门联合规章的责任。负责从法律角度审查四川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负责及时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指导规章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四川有关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开展四川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四川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