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对广东烟草系统工商企业从 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查处违法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 证、准运证,做好证件管理工作。
负责汇集、分析、发布广东有关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依法组织、指导所属企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协调与烟草工业系统的关系;依法组织、指导所属企 事业单位通过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重大事项审批、内部审计、监察督查等方式,对资产、担保、重大投资和重要决策实施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组织实施广东技术创新和大型科研项目攻关活动,负责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全系统卷烟、烟叶、辅料等专卖品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管理广东全系统的进出口业务及涉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