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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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
巴林右旗
巴林右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依据我国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巴林右旗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动员组织群众,除四害、讲卫生,推动巴林右旗卫生城市(镇)建设,在农村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协调防治社会性重大疾病活动及除害防病工作。
开展巴林右旗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族卫生素质。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为巴林右旗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
下属机构
市卫生局
负责制定巴林右旗爱国卫生有关政策、规章和标准,组织开展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和爱国卫生效果评价。
做好巴林右旗社区卫生保健规划和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
协助巴林右旗地方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协助巴林右旗有关部门对救灾、防治重大疫情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与紧急调度。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医疗单位的医疗、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制定和实施巴林右旗市容环境卫生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巴林右旗各镇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建设。
制定并组织实施巴林右旗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加强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日常市政维护和监管道路开挖工程,搞好巴林右旗市区道路维修、路灯安装、下水道整治等。
市教育局
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提高巴林右旗教师队伍健康教育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
配合巴林右旗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疾病防治工作,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
改善巴林右旗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巴林右旗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巴林右旗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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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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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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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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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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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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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巴林右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阿拉善左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科尔沁左翼中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阿拉善右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达拉特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科尔沁左翼后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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