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离岛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组织和协调离岛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离岛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拟定离岛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承担离岛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承办离岛区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