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黑龙江
七台河
七台河盐业局
七台河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对七台河盐业实行垂直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七台河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七台河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盐政处
负责七台河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七台河食盐批发许可证。
拟订七台河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七台河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财务价格处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负责七台河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七台河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
负责七台河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办公室
承担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宣传、后勤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承担局(公司)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和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
承担中央、省有关专项资(基)金的清缴工作。
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拟订工作。
七台河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七台河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盐业局
齐齐哈尔盐业局
鸡西盐业局
鹤岗盐业局
双鸭山盐业局
大庆盐业局
伊春盐业局
佳木斯盐业局
牡丹江盐业局
黑河盐业局
绥化盐业局
大兴安岭盐业局
拉萨盐业局
昌都市盐业局
山南盐业局
日喀则市盐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