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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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盐业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对大兴安岭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承办大兴安岭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属机构
财务价格处
负责大兴安岭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大兴安岭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负责大兴安岭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运销供应管理处
负责大兴安岭工业盐运销管理。
负责大兴安岭食盐加碘碘剂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负责拟定大兴安岭食盐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大兴安岭食盐运输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办公室
承担局(公司)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和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
指导大兴安岭盐业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
承担局(公司)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物价业务工作。
承担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报批和管理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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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大兴安岭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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