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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盐业局
淄博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淄博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淄博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对淄博盐业实行垂直管理。
淄博盐业总公司担负着淄博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淄博盐业局局(公司)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宣传、后勤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参与研究、拟订贯彻执行国家、省盐业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办法。
承担局(公司)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和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
盐政处
拟订淄博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淄博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负责淄博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淄博食盐批发许可证。
规划发展处
编制淄博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淄博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淄博盐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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