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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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
枣庄盐业局
枣庄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对枣庄盐业实行垂直管理。
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枣庄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枣庄盐业总公司担负着枣庄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
负责枣庄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盐政处
负责枣庄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负责枣庄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枣庄食盐批发许可证。
拟订枣庄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规划发展处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枣庄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枣庄盐业统计工作。
负责枣庄盐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财务价格处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负责枣庄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负责枣庄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枣庄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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