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宣城市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配套政策制定,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负责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宣城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研究制定建立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的政策;按规定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负责宣城市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宣城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