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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
宣城市粮食局
承担宣城市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提出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承办宣城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1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建议。
负责宣城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制定宣城市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宣城市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负责全社会粮食行业的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下属机构
购销调控处
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宣城市粮食收购和订单粮食工作。
负责宣城市全社会粮食经营统计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及宣城市粮食流通法律法规。
督促和指导宣城市部队、灾区、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办公室
负责行政复议。负责宣城市粮食局机关经费审批、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
组织协调宣城市粮食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起草宣城市粮食局文件、报告,审核局发文件。
负责宣城市粮食局机要保密、档案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政治处
负责宣城市粮食局机关和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负责宣城市粮食局直属单位劳动用工的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培训工作。
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宣城市粮食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调配、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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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宣城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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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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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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