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宁波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宁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宁波化工新材料等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
组织协调开展宁波区域性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区域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地政府驻宁波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负责监测分析宁波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宁波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