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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邮政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监督管理西藏邮政市场;
组织协调西藏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及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本级邮政监管机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定邮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做好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负责西藏邮政管理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处理本级行政诉讼并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市场监管处
依法开展西藏快递等邮政业务市场准入的相关工作,承担市场准入后的日常监管工作。
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协调与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管,确保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负责对西藏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
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保障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监督检查西藏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协调并监督机要通信独立作业系统和生产组织方式的落实。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西藏邮政普遍服务财政补贴或普遍服务基金使用的监督。
负责西藏社会监督员管理,组织开展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
西藏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西藏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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