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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邮政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监督管理宁夏邮政市场;
组织协调宁夏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及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起草宁夏邮政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负责协调地方政府,将行业规划、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本地城乡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管理并指导规划实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指导宁夏行业法制建设,负责组织行业普法工作,有立法权的地市负责起草宁夏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起草。
负责本级邮政监管机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定邮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做好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处
负责掌握宁夏邮政市场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市场主体的基础数据信息。
负责依法监管宁夏邮政市场,规范邮政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负责依法查处侵犯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的行为,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经营秩序。
依法开展宁夏快递等邮政业务市场准入的相关工作,承担市场准入后的日常监管工作。
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贯彻国家普遍服务、特殊服务标准,依法监督宁夏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的履行和服务质量,
保障并逐步提高宁夏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
掌握宁夏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邮政普遍服务基础数据信息库。
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保障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宁夏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宁夏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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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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