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东
清远市
佛冈县
佛冈县防雷办
承办佛冈县政府安全生产防雷专业的督查工作。
协同佛冈县质监部门对防雷产品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协助佛冈县气象局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验收等进行具体审核,对雷电灾害事故进行调查鉴定。
组织佛冈县对雷电防护技术的科学试验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及培训工作。
下属机构
社会管理处
承担佛冈县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气象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气象法律咨询有关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工作。
负责佛冈县气象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气象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佛冈县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信息传播和升放气球管理工作。组织管理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人事及宣传科
负责佛冈县内防雷减灾法规的实施。
负责佛冈县防雷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录用调配、社会保障、人事档案、职称评聘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制订佛冈县内防雷减灾的宣传
负责佛冈县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基层党团组织建设,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和教育、考核、奖惩、培训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防灾减灾处
负责佛冈县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的管理,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佛冈县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佛冈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调查、防御和灾害评估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对佛冈县街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气象灾害管理站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和气象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佛冈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佛冈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防雷办
阳山县防雷办
清新县防雷办
密云县防雷办
延庆县防雷办
宁河区防雷办
静海区防雷办
蓟县防雷办
崇明县防雷办
铜梁区防雷办
璧山区防雷办
潼南区防雷办
荣昌区防雷办
梁平县防雷办
城口县防雷办
丰都县防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