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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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
清新县防雷办
协调指导全清新县防雷减灾工作。
承担对清新县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承办清新县政府安全生产防雷专业的督查工作。
协助清新县气象局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验收等进行具体审核,对雷电灾害事故进行调查鉴定。
下属机构
防灾减灾处
承担对清新县街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气象灾害管理站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和气象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担清新县重大灾害天气跨区域、跨部门的联防预报工作。
负责清新县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的管理,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清新县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清新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调查、防御和灾害评估工作。
社会管理处
负责清新县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监督检查管理,以及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组织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实施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清新县行业内管理工作,负责气象行业标准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气象科技服务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承担清新县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气象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气象法律咨询有关工作。
负责清新县气象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气象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人事及宣传科
归口清新县管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协助信访工作。
组织清新县防雷执法安全大检查。
负责清新县内防雷减灾法规的实施。
负责制订清新县内防雷减灾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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