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十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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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十六团
兵团十六团人民检察院
对兵团十六团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负责兵团十六团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对兵团十六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下属机构
反渎职侵权局
负责对兵团十六团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转办、督办和参与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兵团十六团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及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直接立案侦查兵团十六团性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统一组织协调外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要求协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联系协调兵团十六团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有关部门。
反贪污贿赂局
反贪污贿赂局内设办公室、指导处、侦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对兵团十六团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指导。
对兵团十六团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
组织、协调、指挥兵团十六团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兵团十六团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对兵团十六团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审查兵团十六团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兵团十六团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兵团十六团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兵团十六团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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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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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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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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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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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人民检察院
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灌溉水利管理处人民检察院
阿拉尔农场人民检察院
济源人民检察院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
神农架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