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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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
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人民检察院
领导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受理对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协同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对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下属机构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人民检察院案件查询系统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案件信息审核。
统一负责以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督管理。
统一负责对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统一负责建立、完善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统一负责其他相关案件管理工作。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对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审查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反贪污贿赂局
承办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下级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分析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直接立案侦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以及发生在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地区的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组织、协调、指挥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
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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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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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十二团人民检察院
兵团十三团人民检察院
兵团十四团人民检察院
兵团十六团人民检察院
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灌溉水利管理处人民检察院
阿拉尔农场人民检察院
济源人民检察院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
神农架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