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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发改委
指导和推进伊春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推进伊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地方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
承担伊春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
承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经济体制改革处
协调解决伊春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伊春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提出推进伊春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投资处
协调推进伊春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承担伊春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按规定权限审核伊春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区域经济处
提出推进{1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协调伊春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组织实施伊春主体功能区规划。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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