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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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发改委
承担指导推进牡丹江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拟订牡丹江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
参与牡丹江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下属机构
经济体制改革处
协调解决牡丹江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牡丹江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提出推进牡丹江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投资处
承担牡丹江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按规定权限审核牡丹江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提出牡丹江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区域经济处
协调牡丹江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组织实施牡丹江主体功能区规划。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协调牡丹江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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