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辽宁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指导、督促辽宁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辽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辽宁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辽宁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