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湖原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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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湖原种场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行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职能,组织实施沙湖原种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参与沙湖原种场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租赁、抵押工作,参与国有土地出让方案的拟定。
会同沙湖原种场有关部门拟定沙湖原种场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制订沙湖原种场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及住房租金标准。
承担推进沙湖原种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健全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等住房保障工作。
下属机构
沙湖原种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