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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政府法制办
承担四川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责任,拟订四川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四川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承担区县政府和四川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指导、监督四川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四川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承担四川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承担审查四川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四川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下属机构
法制处
承办四川上述方面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承办上述方面的四川政府规章立法解释的具体工作。
承办四川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海洋与渔业、商务、审计、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监管、地税、统计、工商行政管理、林业、金融、粮食、物价、畜牧兽医等方面立法的具体工作。
承办四川教育、科技、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监察、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外事、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旅游、机关事务管理、侨务、人防、公务员管理、监狱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军事、知识产权、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立法的具体工作。
法制监督协调处
负责四川行政执法资格审定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承担四川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
会同四川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研究四川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行政应诉调解处
承办对四川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的有关工作。
负责四川行政调解的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四川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和统计分析工作。
承办不服四川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受四川政府委托代理诉讼案件。
四川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四川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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