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对河北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河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研究分析河北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建议。
负责河北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负责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