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研究分析湖南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建议。
依法监察湖南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对湖南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检查指导湖南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湖南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湖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依法组织或参与湖南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察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