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筹规划黑龙江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资源配置;编制黑龙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有关规划,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及各类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并实施上海市基本药物制度与政策。负责黑龙江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使用管理临床药事工作以及合理用药监测工作;负责黑龙江免费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和发放管理。
负责制订黑龙江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和统计工作的规划标准,负责黑龙江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化和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卫生信息化工程和统计工作;参与黑龙江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人口出生预测预报;负责黑龙江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推进全行业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开展医学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卫生援外和对口支援工作。
推进黑龙江卫生和计划生育标准化工作;拟订黑龙江医疗服务、疾病防治、卫生监督、中医药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黑龙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