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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台办
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黑龙江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协调黑龙江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涉台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授权,负责黑龙江同台湾当局及其授权社会团体谈判及签署协议文件的有关准备工作。
管理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黑龙江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
下属机构
秘书局
承办黑龙江台办文电、秘书、会议、通信、信息工作。
负责黑龙江台办档案、报刊、图书资料工作。编辑刊物。
负责黑龙江台办机关财务、房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环境秩序管理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承办重要活动会务、接待工作。
负责黑龙江赴台审批办理工作,联系各地各部门涉台机构。
经济局
研究协调黑龙江对台商投资和赴台投资的政策。
会同黑龙江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
会同黑龙江有关部门和地方协调对台重要经贸项目和活动。
指导、管理黑龙江台资企业协会,负责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及服务工作。
综合局
负责并归口管理黑龙江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联系事宜。
协调指导黑龙江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两岸双向遣返及有关问题。
按照《海协会章程》,开展{}1与岛内、海外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管理台属及台胞捐赠工作。
负责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并协调黑龙江有关部门与台湾当局授权的团体和人士进行协商谈判。
黑龙江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黑龙江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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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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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台办
江西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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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台办
湖南台办
广东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