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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决定武汉市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
在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省长的提名,决定武汉市人民政府厅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在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根据武汉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武汉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下属机构
办公厅
负责武汉市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负责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办理、接待来信来访,向武汉市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负责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基建、车队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研究室
参加起草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稿。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起草武汉市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武汉市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编辑、印发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武汉市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负责与全国人大代表和武汉市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收集、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对人大代表的投诉和控告;组织安排代表的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
负责对武汉市政府组成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承担武汉市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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