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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内蒙古参事室
组织内蒙古政府参事围绕内蒙古委、内蒙古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反映内蒙古真实情况,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
组织内蒙古政府参事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内蒙古参事和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参与开展有关对外合作交流。
下属机构
办公室
承办内蒙古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内蒙古室、馆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项工作,保障机关的日常运转。负责内蒙古会务、文电、机要、值班、档案和保密、信访工作。
下设六个处,分别为会议处(综合处、值班室)、文电档案处、信息技术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办公室、统战工作处)、财务处、老干部处。
承办内蒙古室、馆领导内事活动。
参事业务一司
下设五个处,分别为综合处、参事业务一处、参事业务二处、参事业务三处、参事业务四处。
国务院参事履行职责服务的主要业务机构。
为参事开展内蒙古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等活动提供服务。负责提出内蒙古参事调研计划和选题建议。
承办内蒙古参事考察、调研的组织服务、成果整理和参事建议批办情况的跟踪反馈。
参事业务二司
根据参事室职能拓展的需要,从对外合作交流和新闻宣传等方面为参事、馆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的业务机构。
负责组织内蒙古参事参与同国外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组织内蒙古馆员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负责室、馆外事工作,负责室、馆对内、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内蒙古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内蒙古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参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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