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黑龙江
黑龙江国税局
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黑龙江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编制、分配和下达黑龙江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根据黑龙江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黑龙江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下属机构
所得税处
对黑龙江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组织实施黑龙江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
指导黑龙江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参与黑龙江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协调黑龙江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
组织黑龙江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
组织办理黑龙江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货物和劳务税处
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组织实施黑龙江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
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参与黑龙江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黑龙江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黑龙江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国税局
辽宁国税局
吉林国税局
河北国税局
山西国税局
陕西国税局
江苏国税局
浙江国税局
福建国税局
安徽国税局
江西国税局
山东国税局
河南国税局
湖北国税局
湖南国税局
广东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