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内蒙古文史馆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内蒙古委、内蒙古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做好馆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发挥内蒙古文史馆员专长,支持和组织馆员从事文史研究、着书立说、编辑书刊、撰写回忆录、写诗作画及其他艺术创作和交流活动。
发挥内蒙古文史馆员参政议政作用,为西部开发和内蒙古的经济建设献计献策。组织馆员参加社会文化教育工作,参加各地文化团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活动,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内蒙古文史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开展海外联谊活动,以文会友,为祖国统一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