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内蒙古
内蒙古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内蒙古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根据国家频率分配,做好内蒙古频率规划,合理安排、有效利用频率资源;
根据审批权限审查内蒙古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协调处理内蒙古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下属机构
人事处
拟订内蒙古无线电管理干部人事制度、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内蒙古无线电管委会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承担内蒙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
负责内蒙古无线电管委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技术处
负责草拟内蒙古无线电管理技术标准。
对内蒙古预指配频率、台(站)建设布局进行电磁兼容分析和技术审查。
草拟内蒙古无线电监测网建设规划,指导监测站工作。
开展内蒙古频率工程和无线电监测技术的开发研究。
省无线电监测站
监测内蒙古无线电频率的使用情况,查找无线电干扰源以及非无线电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干扰。
监测内蒙古已设无线电台(站)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查找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承担为保障国家安全或者重大任务而开展的特殊监测任务,以及对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利益等重要无线电业务,实施保护性监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内蒙古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指标,检测工业、科学和医疗应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或者其他电器设备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测试有关电波参数和电磁环境。
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对内蒙古非法无线电发射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制止。无线电管理机构规
内蒙古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内蒙古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
西藏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
新疆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
广西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
宁夏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