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导航: 首页 黑龙江
黑龙江机关事务局
会同黑龙江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黑龙江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主管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开展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做好会议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管理所属单位后勤服务保障和经营工作。
负责供给关系在黑龙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副市级以上领导(含离退休)和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的有关生活服务。
制定黑龙江机关运行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黑龙江市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等有关经费的管理;负责黑龙江市机关及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
负责黑龙江市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编、配备计划、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办公厅工作用车管理。
下属机构
黑龙江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