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甘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甘肃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省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甘肃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大中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甘肃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办甘肃人民政府和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