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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税务
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省、内蒙古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内蒙古地方各税、规费、基金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组织实施内蒙古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负责内蒙古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市人民政府指定征收的其他费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人事处
按照权限承担内蒙古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及出国(境)政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内蒙古本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负责内蒙古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国际税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内蒙古外籍个人所得税及非居民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内蒙古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执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
承办内蒙古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
收入规划核算处
编制内蒙古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
参与内蒙古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
承办内蒙古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税收监控管理工作。
拟订内蒙古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
内蒙古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内蒙古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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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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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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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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