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山东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统筹拟订山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山东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