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山东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有关地方性卫生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山东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山东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山东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山东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政策措施,提出山东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