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起草山东人民防空法规规章,拟定有关政策。
拟定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山东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贯彻落实人防要求人防建设规划情况。
组织开展山东人民防空指挥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 依法组织山东城市防空袭演习;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参与承担山东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工作,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山东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