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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烟草专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对黑龙江烟草系统工商企业从 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查处违法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 证、准运证,做好证件管理工作。
组织、管理黑龙江全系统的进出口业务及涉外工作。
按照国家局、总公司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黑龙江烟草商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实行宏观调控,改善市场环境,保持经济运行健康发展。
承担国家局、总公司和黑龙江委、黑龙江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机构
黑龙江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