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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对黑龙江盐业实行垂直管理。
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黑龙江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黑龙江盐业总公司担负着黑龙江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
负责黑龙江盐业局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盐政处
负责黑龙江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负责黑龙江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黑龙江食盐批发许可证。
拟订黑龙江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规划发展处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黑龙江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黑龙江盐业统计工作。
负责黑龙江盐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财务价格处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负责黑龙江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负责黑龙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黑龙江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
黑龙江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黑龙江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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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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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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