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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物价局
负责对山东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价格评估、鉴证工作;指导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
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承办山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定山东的价格改革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山东价格、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受理和组织、指导山东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下属机构
医药价格管理处
负责管理山东药品价格。
负责拟订和调整山东政府定价药品目录。
负责拟订山东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
负责管理山东疾病预防控制收费标准。
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负责管理山东城乡建设、规划、市政、国土房管及矿产系统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其中介组织服务收费标准。
负责组织拟订山东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和廉租住房价格或租金。
参与拟订山东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标准,实施有关建安材料的价格指导。
收费管理处
负责管理山东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和旅游、涉外价格。
会同山东相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负责核发山东收费许可证,组织实施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
负责山东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山东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山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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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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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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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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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厅
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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